台湾奶茶店店主:春节不打烊 续一杯“台湾味”******
(新春见闻)台湾奶茶店店主:春节不打烊 续一杯“台湾味”
中新社成都1月19日电 题:台湾奶茶店店主:春节不打烊 续一杯“台湾味”
中新社记者 王鹏
腊月二十八一大早,台湾青年陈韵如来到位于成都市郫都区的奶茶店,开始准备一天的食材。“今年春节我们不关店,就是要趁这段时间增加曝光。”制作茶冻的间隙,她向记者解释不回台过年的缘由。
今年31岁的陈韵如大学毕业后就来大陆闯荡,先后去过厦门、泉州、深圳、广州、桂林、南宁等多个城市。2019年,她看准大陆西南的发展机会,来成都创业。
“台湾青年要在大陆扎根,先要深度了解一个地方。”笑称“在社会上呛过水”的陈韵如,有着自己的“生意经”。她来成都后首站到访成都市规划馆,了解发展方向,“这是大陆很特别的一个地方,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规划馆”。
作为世界美食之都,成都很重视餐饮服务业发展。看到这一点并考察市场后,陈韵如入驻亚台青(成都)海峡青年创业园,开创了台湾奶茶品牌“紫气茶来”。借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东风,她还将奶茶店开到了重庆。
进入奶茶行业,陈韵如有自己的底气——台湾奶茶行业发达,自己家在新北经营一家茶园。她将四川元素与台湾奶茶融合,原材料来自台湾,制作纯正的台湾风味手工奶茶,让成都人感受台湾饮食文化。
“他们的奶茶真的跟其他店不一样,在成都能喝到纯正的台湾味道,很开心。”捧着一杯“熊猫duai duai奶茶”,成都市民肖雨说,虽没去过台湾,但有机会一定会去,“到台北夜市尝小吃喝奶茶”。
记者注意到,许多来奶茶店的顾客,都会被这款“熊猫duai duai奶茶”吸引。陈韵如特意解释,“duai”是台湾发音,意为“Q弹”,这款奶茶将黑色茶冻做成大熊猫的模样,配上白色牛奶,“口感丰富,又有趣味”。
近年实体餐饮因新冠疫情受到冲击,陈韵如无奈关闭了重庆的店面,立足成都本地,在坚持中“活了下来”。自2022年12月大陆优化疫情防控政策后,生意越来越好。于是她决定,今年春节不回台湾与家人团聚,利用假期进一步推广品牌。
“台湾有句老话叫‘戏棚下站得久了就有你的位置’,意思是哪怕暂时没位置,但是你站久了,坐在你前面的人总会离开,就会轮到你。”陈韵如说,疫情期间,自己与合作伙伴一起磨合,积累经验,目标就是要“扎根坚持住”。
“虽然过去几年因为疫情没有赚很多钱,但我们能‘活’下来,就是最大的收获。”陈韵如坦言,能坚持下来并非靠一个人的努力,而是靠各方实实在在的帮助,“我们在创业园的办公室只用交水电费、物业费,申办营业执照也有绿色通道,省了不少力”。
在成都开奶茶店这几年,每次回台湾,陈韵如都会向亲朋好友介绍大陆的真实情况。“通过我的奶茶生意,让大家了解真实的大陆。”在她看来,这样才能真正帮助到有想法的台湾年轻人,去找到真正适合发展的市场。
离兔年春节仅剩两天,随着周边饮品店进入“放假模式”,陈韵如的奶茶店生意越来越好,她也越来越忙碌。她开玩笑说,“地球不爆炸,我们不放假,要让更多成都人在春节喝到台湾奶茶。”
“新年我要先把成都的生意‘稳起’,未来也一定会再回重庆。”陈韵如说,兔年她还有新计划,“将农产品跟餐饮结合,把我们的产品带到乡村,利用乡村振兴的机会,做一个农民参与的创业项目”。(完)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